职 业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指 南
四川外联经济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
目 录
第一章 驻外人员安全行为教育……………………………………02
第一节 安全行为认知………………………………………………02
第二节 三级安全教育………………………………………………06
第二章 个人公共安全防范 …………………………………………27
第一节 遵守制度,服从领导,落实防范措施……………………27
第二节 重视预警,预防在先,有备无患…………………………30
第三节 配合救援和善后处置………………………………………33
第四节 听从指挥,有序行动,统一协调…………………………34
第五节 积极自救,互保互救,共同应对…………………………35
第六节 热情开朗,积极主动,健康生活…………………………36
第七节 加强沟通,融入团队,注重文化差异……………………37
第三章 营地与场所安防……………………………………………39
第一节 营地安全防范………………………………………………39
第二节 个人居所安全………………………………………………41
第四章 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 ……………………………………44
第一节 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44
第二节 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方式…………………………………45
第三节 境外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47
第四节 事件现场急救与求救常识…………………………………49
第一章 驻外人员安全行为教育
第一节 安全行为认知
一、遵纪守法守则
(一)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相关义务。
(二)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境外工作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民族习惯和民风民俗,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
(三)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保守其用工单位的商务、技术及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坚决维护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四)驻外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要求,充分履行本人职务(岗位)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出入境及境外生活守则
(一)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外事部门有关出入境的相关规定,学习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印的《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海外安全常识》、《海外文明指南》等实务性材料,并切实规范自己的出入境和境外行为。
(二)驻外人员应自觉遵守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的治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安检工作。不得私自携带违法、违禁物品出入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
(三)驻外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境外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出境前和境外工作、生活期间,要主动关注境外工作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地理状况和民俗等基本情况。要按照所在国的礼仪和风俗习惯,规范个人言行,避免与所在国社会、公民和行为方式产生激烈冲突。
(四)驻外人员要自觉养成健康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工作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在公共场合或开展室内工作时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旁人的生活或工作秩序;要注重并保持生活检点,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活动、滥交性伴侣等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工作、学习和休息。
(五)驻外人员不得参加当地民众举行的各种游行、集会,不得参与任何方式的政治、宗教或其他活动。非工作需要或集体组织,不得私自闲逛集市、参加聚会或进行居民家访等。工作中与当地居民或组织发生纠纷时,应讲究方式方法,通过正常渠道处理和解决;
若解决不了,则应尽量借助所在国政府、合作伙伴或企业雇用的当地保安力量解决,全力避免与当地组织或居民直接对立,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种族冲突。
三、项目作业守则
(一)承担境外项目施工的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业主和项目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参加施工作业前的安全交底会议,了解自己在本次施工作业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职责。
(二)驻外人员在从事野外施工作业前,要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领用并正确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没有正确穿戴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人员,严禁出队从事野外施工作业。
(三)在野外施工作业过程中,驻外人员应根据事先布置好的工作线路出行。进入不明区域时,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判断并做出正确选择,避免陷入泥潭、沼泽或其他险要地段。驻外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独自离开作业分队(班组)从事项目部门分配工作任务以外的其他事务。从事野外施工作业时,一般至少有两名驻外人员相伴而行。
(四)在野外施工作业过程中,驻外人员或所在的作业分队(班组)应持有联系顺畅的通讯工具,或可通过某种方式,方便与项目部门、作业分队(班组)取得联系。
(五)驻外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本人或同伴应在第一时间通过有效方式,与项目部门或作业分队(班组)取得联系,并按照有关“预案”果断及时处理,以避免更大损失。
(六)驻外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遇到歹徒拦路抢劫、绑架或大型动物伤人等紧急突发事件时,应保持足够冷静,并按照有关“预案”从容处理,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在上述紧急事态处理过程中,应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准则。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可力求减少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七)境外施工项目部门或野外分队(班组)聘用当地保安人员持枪护卫时,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便借用或把玩专职保安人员的枪支弹药,以免发生意外。
(八)驻外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好公共物品和仪器设备。因个人失职或工作责任心缺失,造成公共物品和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进行赔偿。
(九)驻外人员要按照层层负责的原则,坚决服从项目部门或作业分队(班组)负责人的指挥和工作安排。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等管理、技术骨干,要自觉起到带头作用。没有特殊情况,在外人员不得违背作业指令、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十)境外施工项目部门、分队(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应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各施工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他驻外人员应主动接受安全员职责范围内的管理,积极配合安全员和所在项目部门、分队(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卫生防疫守则
(一)驻外人员应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卫生防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针对境外工作所在国及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切实做好各类流行、传染或其他疾病的防范工作。
(二)驻外人员应养成良好的集体及个人卫生习惯,应主动清扫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各类垃圾,驱赶、防范蚊蝇或其他有害动物,避免其袭扰。要养成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消毒的良好习惯,防范当地流行、传染或其他疾病的传播。
(三)驻外人员出境前后,要有针对性地注射有关防疫药物,要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或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准备常规的或所在国必需的防疫治病药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驻外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在外出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食用野生果类,不得随意饮用不明水源的水。
(五)驻外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发现有身体不适状况时,应主动报告本人用工单位或境外项目部门,并及时到医院诊治。在从境外回国后,无论身体是否不适,均应尽快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输入型传染病筛查。在国内医院诊治过程中,应主动向医生告知本人的境外工作经历和可能的疾病类型,以便医院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治疗工作。
第二节 三级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制度
(一)制订现场安全教育制度全员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考核、发证、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首先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应把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以及适时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常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执行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程开工后,首先进行技术摸底。在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带领下,熟悉图纸,掌握整个工程的施工工序。安全负责人对各个工序的安全工作要心里有底,在安全薄弱环节要加强安全控制。召开管理层会议,由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持,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同时参与人员各方做好记录。进行主要工序环节的安全学习。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强化学习,印制发放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准备对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三)新工人进场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各班组要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提醒施工人员时刻注意安全。由管理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场前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学习,发放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所有施工人员入场时,均进行三级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施工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操作。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用工单位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除、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项目部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项目部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5)防尘、防火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长对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级安全制度及纪律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员工,深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将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分解到每个管理岗位和作业班组,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凡参与施工的各班组,在施工本种任务前,要由工长进行施工安全操作交底,以确保各班组能够按施工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施工。
加强班组新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教育:
1.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子在架子上操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操作之前先检查工具,易脱头、折把的工具,经修理后再用;
3.架子上存放的材料,应分散,不得集中,木制杠尺应平放在脚板上,所有工具均应搁置稳定,防止掉落伤人;
4.在搅拌砂浆或抹灰操作过程中,尤其是顶棚抹灰,要防止灰浆溅入眼内;
5.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嘻笑打闹,防止
意外事故发生。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员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
二、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就是要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它表明,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步进行相应的安全工作。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杜绝那种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
(二)安全生产与保护工作的目的
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以便于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3.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
项目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事故形成机理
“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偶合促成的,客观上一但出现事故隐患,人在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实质上也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
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
1.员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和质量的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 2m 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各种设施、临边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
8.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9.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0.施工现场设的交通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
11.不得在工作地点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12.上班前应检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检查操作地点或工作场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伤人。
13.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4.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
15.凡患有高血压症、心脏病、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6.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他危险部位安模、砌墙、划线、刮缝等。
17.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8.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19.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辆距离应大于 2 米,坡道应大于 10米。
20.清理安全网时,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清理什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在周边加设围栏。
21.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22.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及煤气炉等,不准任意设灶。
23.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
25.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6.货运井架严禁乘人,若违章乘人,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27.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或吊物下通过。
28.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头、手、身体等伸入吊篮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9.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砂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30.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口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或停留。
3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 2.5米,室外不低于 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
32.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与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事故;
(4)坍塌事故;
(5)机械伤害。
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工人违章作业;
(2)违章指挥;
(3)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一般要求
(1)新员工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3)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6)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7)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9)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少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不得用 50×100模骨当架板使用;
(10)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11)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12)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1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潮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四、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普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1.每个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3.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5.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6.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挂设安全密目网。
8.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9.从槽、坑、沟中吊运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10.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1.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2.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3.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 2m,下坡时不得少于 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14.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 30cm为宜。
15.用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砖夹、灰盆、料斗;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并有防滑落措施。
16.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17.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18.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二)土方工程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1.挖土方
(1)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 2-3 米,堆土要在 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 1.5米。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法;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 1.0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2)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5米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13)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5)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6)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损坏。
2.回填土
(1)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闸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4)基坑(槽)支撑,应按回填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三)防火灾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
2.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3.班后应执行防火“五不走”,即:交接班不交待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4.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不准使用电燃器具。
5.施工现场扑救火灾有三种方法: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
6.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置明显标志,消防器材须垫高设置,周围 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四)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
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在岗人员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
(2)各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3)其他岗位的在岗员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库房根据实际情况发给。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于已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的标准配发。
第二章 个人公共安全防范
全员参与,是衡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发展阶段的重要指标,全体员工参与安全工作,可以持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而将更多的安全事务交由员工完成,以减轻各级管理人员的压力和工作强度,有利于在集体内形成自主管理的氛围。全员参与、领导重视、相互促进,可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在企业内的实施和系统化运行,有助于加速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并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所以,应指导驻外人员学习基本的境外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务;遵纪守法、服从领导、配合管理;掌握实用可靠的自救自保技能;保持境外工作期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了解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安全敏感性。
第一节 遵守制度,服从领导,落实防范措施
从保障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驻外人员在出境前积极参加派遣单位组织的行前培训或教育,到达境外工作岗位前后,需要主动了解、认真学习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重点是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安全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通过培训学习,掌握个人安全防范知识,做好行前准备,认真落实个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做到:
一、遵守制度,服从领导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执行力的保证,是实现驻外人员安全这个共同目标的前提。事实上,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境外当地企业(机构)等用工单位都会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员工制订个人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中国各驻外使(领)馆也逐步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工作的一线指导和管理,及时传达国内的指示要求,通报相关安全信息,定期到企业和项目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各驻外使(领)馆要指导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帮助会员企业制订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驻外人员应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加强个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个人防范能力结合起来,做好充分的行前准备。同时,积极配合管理者做好营地、办公场所、宿舍住宅的安全防范工作,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平安度过境外工作、生活时期。充分的行前准备包括:
(一)国际概况:了解目的地国家(地区)的人文、地理、政治、经济、海关规定,尤其是当地习俗、治安情况以及流行病、地方疾病、天气和自然灾害等情况;
(二)接受培训:参加各派出单位的行前教育,了解相关领事保护信息;
(三)检查证件:核对检查护照签证等身份文件,例如护照有效期、空白页、签证、出境证等,将护照本人页、签证页复印,并与邀请函、机票行程单、几张护照照片一起携带出境;
(四)接种证明:前往疫情国家(地区)前,提前进行必要的健康体检,并接种适当的疫苗后,领取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并随身携带,以备过关查验;
(五)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前把护照、行程、航班等信息告知紧急联络人;
(六)应急联系卡:建议随身携带应急联络卡并妥善保管,应急联络卡上应填写姓名、年龄、国籍、病史、紧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急救药品:准备个人常用药品,但不要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和非法药物。携带大剂量处方药物的,需要提供医生证明。
(八)紧急救援包:包括包体和内装应急物品,要求无违禁物品,体积小,方便携带和使用。
三、个人安防措施的主要内容
按国家规定,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应为驻外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万一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可支付赔款,以补偿员工的经济损失。但是,事先的预防远胜过事后的补偿,员工的境外安全管理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就如下所列事项:
(一)出入境和国际旅途安全:护照安全、行李安全、入境安全、资金安全;
(二)当地出行安全:境外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酒店安全、随行人员安全;
(三)驻地安全:境外工作、办公和居住场所安全,用电安全、公共场所安全;
(四)健康安全:个人健康和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运动安全、水上安全;
(五)信息安全:通讯保障、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声誉安全;
(六)突发事件应对: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
(七)社会治安:欺诈、偷盗、抢劫;
(八)交流沟通:了解和重视宗教民俗、涉外礼仪、禁忌事项,境外应急用语。
第二节 重视预警,预防在先,有备无患
对个人安全而言,积极预防,以预防为主,乃是防范安全风险、保持境外安全的根本保障。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和行业主管部门,为驻外人员提供了大部分国家的背景资料,不仅包括这些国家的文化、历史知识,还包括其最新的政治局势。这些信息同步在外交部、商务部、中国驻外使(领)馆网站上予以发布。所以,人员出境前应该主动向上级单位、派遣单位咨询和获取有关资料,或者通过上述网站获取信息,以利于搜集了解前往国家和地区的风土人情、宗教习俗,评估安全形势,熟悉常用器材装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准备基本的个人应急救援物资等工作。女性出境人士需要考虑自身卫生、健康和生理、心理健康管理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女性的特殊安全风险,建立更具针对性的必要的防范措施。
一、重视预警,常备不懈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表示,作为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外安全保护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外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外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以帮助中方企业顺利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保证中方人员安全。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公民在海外的安全问题给予了相当高的重视,中国已经建立初步完善的境外安全预警。
二、与国家预警信息体系的对接
驻外人员普遍对获取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机制的渠道不了解。所以,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与中国境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的对接显得刻不容缓。同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特别是驻外人员自身应高度重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主流媒体、当地政府和用工单位所发布的预警信息。
三、熟悉预案,有备无患
我境外企业(机构)和驻外人员在到达境外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后,应该尽快熟悉预案,了解国家层面和用工单位、项目部或派遣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同时,应重点关注并预防各类安全风险,主动寻求支持和帮助。
中国境外安全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成应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各方资讯;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等。
第三节 突发应急,及时报告,配合处置
对于恐怖或者犯罪威胁比较严重的地区,中国政府和领馆一般会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教育。如果发生了自然灾害或者恐怖袭击等紧急情况,政府将迅速成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并 24 小时保持与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在出现紧急情况后,使(领)馆一般与当地政府部门保持联系,从当地政府了解最新情况。得到这些情况后,会迅速在网上发布,并回答国内有关人员家属或者朋友的询问。如果局势混乱,或者所涉及的中国公民伤势严重,使(领)馆会组织疏散,必要时还可能启动撤侨行动。所以,保持通讯畅通,保持和用工单位的联系,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配合有关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抓紧抢救人员生命的每分每秒,避免和减少事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一、发生突发事件要启动和保持纵向和横向联系
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建立和保持通信联系,及时向涉事人员、机构发布警报,通报情况。一般来讲,除非需要紧急救援,应避免接触媒体,防止公开报道导致情况复杂化或者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二、启动内部报告预案,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内部报告预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报告人姓名、单位、职务和紧急联系方式;
(二)事件涉及人员、单位或项目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三)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判断,风险或危险源信息,预计危险因素的持续状况;
(五)事件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
(六)涉及人员的姓名、籍贯、国内联系单位、家属联系方式;
(七)寻求安置、救助、保护、善后处置和补偿,启动保险保障机制;
(八)事情处理完毕后的专项报告。
三、配合救援和善后处置
目前,中国政府在异国发生重大灾难或动荡时所实施的多次紧急撤侨行动,彰显了应对境外重大突发事件的中国力量,保障了境外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赢得了境内外舆论的普遍赞誉,证明了中国的领事保护正逐步与国际接轨,令人鼓舞。除此之外,危及境外中国公民切身安全的突发性个案的救援和善后处置,仍需要中资企业及个人的有效配合,积极开展自救与互救,才能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使突发性个案中的境外中国公民得到最大的帮助。境外突发事件发生后,个人应立即落实自救措施:如有人员遇难,应对其进行妥善的遗体处置;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如受伤人员伤势不能有效控制并在条件准许的情况下,应立即送往医院急救;如不能送往医院治疗,应有专人看护,同时请求用工单位、中国驻当地使馆、或国际救援机构援助。在境外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要及时清点员工人数,统计出伤亡和失踪数字,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救治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同时,涉事企业应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并对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记录,以便为后续处理与相关机构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第四节 听从指挥,有序行动,统一协调
发生境外突发安全事件时,切忌慌乱,避免自作主张造成混乱。要在救援人员、现场指挥、项目领导或者驻外使(领)馆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妥善应对。
一、听从指挥、有序行动
境外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员要听从指挥,保重身体,保持体力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依靠集体,有序行动。坚定信心,听从救援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救援工作。情况不明或者不能确保安全的时候,不要单独地盲目行动,要尽量获得和保障紧急救援设施、应急生活物资,寻求外部支援,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统一指导协调下妥善应对危机
境外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需要综合运用各方力量。由于环境、条件和法律上的差异,救援与应对流程和处置办法可能与国内不尽相同。但是,当事人员应该坚定信心,相信国家、相信组织,一定尽最大的努力确保我人员的生命安全,在统一指导协调下妥善应对危机,用最短时间为有关人员提供帮助。
第五节 积极自救,互保互救,共同应对
发生境外突发安全事件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当地雇员、当地人脉资源,帮助企业和使(领)馆搜集信息,有条件的要开展互救、积极自救。
一、面对安全形势急剧恶化的情况
如果所在国或地区安全形势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企业在做好自保自救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还要和附近的其他中资企业一起,积极进行互保互救,共同应对安全威胁。作为个人不主张轻举妄动,只有在失去与单位和上级联系,或者在得到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才能独立进行自保自救。
二、一般的社会治安事件
应对一般的社会治安事件,例如偷盗、抢劫、行凶、人身侵害等,在公共场所遭遇袭击,要大声呼救,喝阻坏人,为己壮胆,伺机摆脱。在偏僻地方遭遇袭击,切记保命为重,要舍得放弃财物,避免为保全身外之物而遭受人身伤害。尽快向上级报告,通过专业人员或者自己直接报案。报案既是为自己,也是为他人,避免因不愿报案,在当地形成中国人胆小、好欺负的印象。
三、共同应对安全风险的威胁
发现重大危险将至,或者安全事件已经发生,在启动内部报告机制的同时,要及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便于使(领)馆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交涉。同时,也要尽可能通报临近的其他中资企业,一是互通情报加强防备,二是请求关注,寻求帮助。事情稳定后,方可以及时与家人、朋友联系,告知案情。避免家人、朋友因信息不畅被不法分子借机欺骗、敲诈,造成损失。
第六节 热情开朗,积极主动,健康生活
讲究卫生,阳光热情,学习基本的个人健康和医疗卫生知识,保持身体、心理健康。树立切合实际的目标,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学会控制和调节情绪,缓解紧张,践行健康生活新理念。
一、不涉黄、赌、毒
遵守中国法律及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和团体,不要出入色情、赌博场所。
二、不卷入事端
在国外工作期间遇到纠纷时,切勿受他人挑唆鼓惑,采取过激行为,如罢工、游行、聚众围堵我使(领)馆等。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凡因触犯当地法律,或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的后果,本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三、不参与当地政治、宗教、军事活动
驻外人员很难深入了解、辨别和融入当地的社会,对于当地政治、宗教、军事等敏感事情,最好是保持一定距离,更不要参与。
四、避免过激言行、合理表达诉求
驻外人员无论是因为工作、生活、健康原因感到压力时,一定要通过合理途径反映情况、解决问题,避免过激言行,千万不能因不满而采取过激行动。
第七节 加强沟通,融入团队,注重文化差异
一、加强沟通,融入团队
加强沟通、融入团队、积极参与文娱体育活动,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释放境外心理压力、培养自信心和乐观的态度的重要形式。
二、语言和跨文化沟通
文化是社会的产物,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结晶。它凝聚着一个民族世代相传的社会意识,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各方面人类社会所有的特征。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使中西方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有相当的文化差异。
语文是文化的载体,词汇是文化信息的浓缩,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着文化发展和变化,同时也直接反映着文化的差异。
驻外人员需要了解的是,文化差异除了表现在价值观、习俗差异等外,还与生存环境、宗教信仰、历史典故的不同有关。同样一件事物,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看法大相径庭,需要高度重视、审慎对待。
三、避免文化冲突
长期以来,文化差异仅仅被视为导致国人在海外闹笑话、出洋相的罪魁祸首,而不至于导致重大损失。然而,文化差异导致的摩擦一旦被放大、升级,缺少应对经验的企业往往首先会陷入舆论上的被动,导致误会,甚至酿成冲突,堪称灾难。
四、境外特殊地区和宗教、民俗禁忌
与当地雇员、国际雇员工作交流、生活交往时,需要事先了解并特别注意有无特殊地区、宗教、民俗禁忌,例如:
(一)左手忌:有些国家如印度、阿拉伯国家等,严禁用左手与人相握,忌讳左手拿食品,行见面礼时不能挥动左手。
(二)言行忌:忌非议宗教、风俗,谨慎谈论政治、个人私事等相关话题。不在公众场合大声接打电话,高声交谈,不围观,不指指点点。
(三)拍照忌:拍照前应注意是否有“禁止拍照”、“禁止使用闪光灯”等标志,并应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不偷拍,不随意拍照。尤其像南苏丹这样的国家,没有拍摄许可证是不能拍照的。
(四)数字忌:西方人喜欢“三”和“七”,忌讳“十三”这个数字,甚至星期五和每个月的 13 日,尤其是“十三日星期五”,遇上这种日子,一般不举行宴请活动。
(五)月份忌:回历太阴年的一、七、十一、十二月是伊斯兰教的神圣月,在这四个月中,穆斯林要严忌一切激烈的活动。
(六)民族宗教地区还有烟酒饮食禁忌,公众场合一般不要吸烟饮酒。
第三章 营地与场所安防
营地是指项目周界范围内的,为满足生产、储存、办公、住所、生活、娱乐等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场所和区域。广义的营地应至少包括进场道路、停车区、储存区、作业区、后勤区、门卫和施工区的边界。
最简单的营地可以是单一的生产区域,也可以是一个保障后勤补给、人员生活和居住的场所,或者是二者的结合。当然,具备隔离、补给和安全保障能力是营地最根本,也是最基本的功能。
综合性营地,强调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保障能力,或者本身就位于特定的区域内;综合营地根据功能需要应具备不同程度的水、电、燃料、通讯、交通和人员保障条件。大型综合营地除主要设置生产经营区域外,还配套有专门的办公区、停车区、生活区、休闲运动场所、专用通道等,配有完善的安保及消防系统,有足够夜间照明。
营地建设应兼顾生产需求和安全要求。营地安防措施需要针对安全风险的不同类型设置,如根据社会突发事件统计概率、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具体对于可能发生针对营地的偷窃、冲突、围堵、闯入、抢劫、袭击甚至恐怖活动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同时还应针对风险源、威胁程度和可能性,设置相应级别的营地安防设施,制定应急预案。
第一节 营地安全防范
建设营地应由项目部或者业主提出方案,经批准以后方可实施。在选择营地建设等场所时,应寻求业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最佳平衡。
一、营地选址
新建营地的位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和授权范围内,应尽量选择具有开阔地面的高地,目的是可以利用地理位置优势配合安全设计,避免营地遭受攻击,防止外部风险源隐蔽接近,便于发现和监控任何形式的入侵。
新建营地的位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远离敏感地区、机构、建筑和设施。
新建营地的位置应方便交通,但需要远离交通主干道、铁道、桥梁和河道。
新建营地的位置,要求能够确保营地交通通道,车辆检查、停车区域必须选择在入口岗哨的监控视线内。
二、营地安全防护和日常管理
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根据风险级别,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为保安人员配备警械、报警器、视听设备等,并设置机械或电子的进出控制系统等来辅助保安人员实施防护。
安防设施效能:所有保障措施的功效取决于所用材料的质量、材料使用的方式、保安力量的资格和能力,以及现场管理层与当地相关安全部门、机构之间的关系。
内部安全管理:对于整体安全目标来说,营地内部日常安全管理更为必要,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执行和监督体系。
建设和谐营区:重要的是维护内部稳定、建立和谐营区,避免 “内部出问题”。营地业主、管理者与所雇用员工,营区现场与当地社区之间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营区形象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节 个人居所安全
驻外人员的个人住所,是居住者固定居住、生活、联络和工余活动的主要基地或场所。长期住所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 年及 1 年以上,并有长期居住计划的居住地。临时住所则是相对与长期住所而言,是境外项目或人员临时或者短期居住的生活基地或临时场所。
驻外人员由于工作原因,需要长期或短期居住在项目营地或营地以外的集体宿舍、独立住所、商务居留、普通住所的,在规划时应首选自建住所,包括购买、租赁、新建方式设立独立控制的安全住所。
在境外选择不在独立营地、办公场所里面的个人住所,应把社会安全环境作为第一位的考虑因素。同时,考虑当地法律、宗教和民俗对该住所和该居所居住人员的干扰、限制、影响、态度。
对境外个人住所安全条件考虑不周,将会提升安全风险,带来安全隐患。
一、个人住所的内部安全
原则上,住所安全管理标准要求优于或者等同于办公场所安全。一般来说,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驻外人员在选择境外住所时,重点考虑的还是住所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环境和价格水平,而忽略居住者个人安全保障的细节因素。条件好一些的中资企业及其驻外人员,在选择境外住所时会考虑到更多的安全细节,例如,住所的治安环境、社区安全、居民成分、防火防盗、楼宇安保和门禁控制等。个人住所的居住者,应该自行了解和遵守如下的居住安全事务:
1.用电安全:入住时需要检查个人居所的关键电路、电线、电源插座和电器。
2.空调设备:通过螺栓固定以防止拆移。
3.家用电器:注意家用电器的安装和使用安全,例如可能导致安全风险的吊扇、大功率电器等。了解住所供配电线路、保险、开关、插座的额定载荷,不能超负荷用电。
4.钥匙:保管好钥匙,备用钥匙要放在安全的地方。由于法律和习惯的问题,在境外可能配钥匙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5.食品安全:无论是从健康、卫生还是安全角度来说,食物和水都应该是重要关注对象。
6.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应根据数量分类,并存放在防火安全区内。
7.电子信息:大数据时代重视电子信息及其载体、网络,包括电子产品安全。
8.宠物:不建议在个人居所饲养动物,也不要在个人居所宰杀、食用动物。
9.危险材料: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和当地习惯进行标识,家庭成员和家政人员要知道危险品的类型和存储要求。
二、个人住所的外部安全
中资企业和人员境外必须重视个人住所外部安全。在确定个人住所内部安全符合原则的同时,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事先,或者随后及时指导居住者依据审慎原则评估个人住所的外部安全,重点是社区安全保障系统和居住楼宇的安全状况。
对个人居住楼宇的安全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周界栅栏、楼宇通路、警示标识、外部照明、门禁系统、应急通道、安全警报装置。
三、活动板房安全管理
中资企业建于境外营地,或者工作区域的员工宿舍、个人住所,多为活动板房。
活动板房具有轻质高强、安装便捷的特点,目前广泛用于临时性建筑物。由于临时活动板房的芯材多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活动板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由实际管理单位负责。加强对使用和入住人员的防火知识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防范意识。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配备和配足消防器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四章 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
第一节 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
境外公共安全事件是指政局动荡、社会动乱、武装冲突、恐怖袭击、绑架劫持、刑事犯罪、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公共卫生及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驻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业务受阻和声誉受损等的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大致如下:
一、恐怖袭击类事件
恐怖袭击定义:极端分子人为制造的、针对但不仅限于平民及民用设施的、不符合国际道义的攻击方式。恐怖袭击从 20 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极端分子使用的手段也由最初的纯粹军事打击演化到绑架、残杀平民、自杀式爆炸等行动。
二、刑事案件类事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三、自然灾害类事件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四、公共卫生类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严重影响人员健康的事件等。
五、社会群体事件
社会群体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如民族宗教事件、政治动乱和突发事件、经济突发事件、暴乱、骚乱、大型罢工等。
六、重大安全环保事件
重大安全环保事件是指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 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死亡 30 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
第二节 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方式
一、恐怖袭击伤害
恐怖组织和分子使用一定数量的战术,引起人们的恐惧和迫使政府向恐怖分子屈服。如:人体炸弹,路边炸弹,绑架等。
二、刑事案件伤害
刑事案件包括:盗窃、诈骗、纵火、投毒、抢劫等。
三、自然灾害伤害
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旱灾、洪涝、台风、风暴潮、冻害、雹灾、海啸、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四、公共卫生伤害
公共卫生的具体内容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新冠病毒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
常见传染病:SARS、禽流感、流感、疯牛症、艾滋病、登革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肿瘤、糖尿病、高血压。
五、重大安全环保伤害
陆地污染: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成品油等在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造成地面长期污染。
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
空气污染: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水污染: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
第三节 境外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
一、事件报告阶段应报告的内容:
(一)事件涉及单位或项目情况;
(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三)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件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人员姓名、籍贯、国内联系单位、家属联系方式;
(五)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事件已经采取的措施;
(七)其他应该报告的内容。
二、事件处理阶段
(一)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中资企业、项目部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建立风险登记表。风险在不同作业项目,甚至同一作业的不同阶段都是不断变化的,相应的风险登记表是一个需要及时更新的文档。当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时,按照风险登记的信息作为第一时间判断,对发生事件的规模、伤害、影响进行评估并通报全员。
(二)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启动、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协调、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程序和要求。
2.基本应急程序中各相关机构、责任人、组织方式、队伍调遣、物资使用、调用等要求。
(三)现场应急工作组
1.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了解现场事态的处置情况;
2.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
3.协调现场内外部资源,组织迁就伤员;
4.做好现场其他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5.及时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及上级部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根据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向国际救援组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驻外经商机构、中资机构及其他社会团体求援;
7.配合中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国政府、军(警)方、消防和医疗部门,以及国际救援组织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现场隔离和人员疏散、抢救伤员、工程抢险和消除环境污染等工作;
8.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关资料;
9.负责写出应急工作总结;
10.负责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事件调查阶段
成立联合专家组、勘察现场、收集资料、提取证物、证人证言、计算损失、技术鉴定。
四、事件善后阶段
(一)对在事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按规定做好抚恤善后工作。
(二)对设施有损失的事件善后,要做好设施的修复或更换。
(三)做好事件的总结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为主。
第四节 事件现场急救与求救常识
一、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突发疾病以及人身受到意外伤害时,在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情况下,给予的立即救护。其目的是挽救生命、防止伤势或病情恶化,增进医疗效果。
二、急救处理原则与职责
(一)原则
1.沉着大胆,细心负责,分清轻重缓急,果断实施救治方法。
2.先处理危重病人,再处理较轻病人;在同一患者中,先救治生命,再处理局部。
3.观察现场环境,确保自己和伤者的安全。
4.充分运用现场可供支配人力物力来协助急救。
(二)职责
1.抢救生命,降低死亡率。
2.防止病情的继续恶化。
3.减轻病痛,减少意外损害,降低伤残率。
三、日常意外急救
(一)日常伤病
应对日常的紧急伤病,须考虑所在国家或地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流行性疾病,准确地判别出日常伤病的类别,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例如,在常见暴风雨和洪水地区,应远离山谷和低洼地带等;在常有地震发生的地区,要远离高山或高大建筑物等。如果所在地区存在危险野生动物,应尽量避开危险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无法避开的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紧急伤病有:昏厥、猝死、溺水、骨折、外伤出血紧急处理、动物咬伤、烧伤烫伤、食物中毒、电击等。
(二)昏厥
突发的意外伤害、心脏病发作、脑中风、食物中毒、中暑、溺水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人昏迷不醒。正确做法:等待急救车时,如果患者被疑是药物中毒,注意周围是否有药瓶,要保留好药瓶,等待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并将药瓶交给急救人员,这有利于急救人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若发现患者是食物中毒导致的,需保留吃过的食物。等待急救人员到来时,应该将患者的衣扣、皮带等束缚物解开,把昏迷者的头偏向一侧,要注意保持患者的呼吸畅通。如果患者的舌头后垂影响到呼吸,最好把舌头拉出来,在做这个动作时,如果有条件最好用纱布垫着舌头,以免弄伤患者,给其带来其他损伤。
(三)猝死
世界卫生组织把从发病到呼吸心跳停止在 6小时内死亡的病例,定为猝死。猝死的原因绝大多数为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冠心病)急性发作所致。冠心病引起的猝死有 70%发生在院外。猝死的病人,神志丧失、颈动脉波动消失,自主呼吸停止,双侧瞳孔散大。猝死的病人是可以抢救复活的。在 4-6分钟内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抢救成功率为 50%。猝死的病人应立即就地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CPR)。
(四)溺水
在救助溺水者时,要大声提醒溺水者头部向下,以免水流入气管。如果溺水者这时没有呼吸,即使在水中也要进行人工呼吸。要将溺水者平放在地上,迅速清除溺水者口腔和鼻咽部的异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让其头侧向一边平卧或面朝下俯卧。检查呼吸和脉搏,对呼吸和心跳停止、瞳孔散大、口唇青紫明显、神志不清的溺水者,应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直到急救人员赶到为止。注意让溺水者保暖。如果溺水者清醒,可让其饮用热的饮料。另外,不要一味强调控水。如果控水,最好不要采取头朝下的救护方式,否则会对溺水者造成伤害。
(五)骨折
如果不慎跌伤,就可能发生骨折。如果病人跌伤部位不但疼痛,而且出现了畸形、肿胀、功能受限,就要考虑是否骨折了。而开放性骨折(即骨折部位的骨头暴露出来)比较明显,而且如果不及时止血,还会出现失血过多的问题。而一旦是发生在胸部的开放性骨折,就有可能引起心脏、呼吸骤停。正确做法:如果是闭合性骨折(也就是骨折部位的骨头没有暴露出来),在等待急救医生到来前,要尽量减少移动病人,并把病人的鞋带、衣物解开,暴露出骨折的部位;如果是胸部开放性骨折,要找干净的毛巾、塑料垫板,把病人骨折的部位堵住;如果是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也要找干净的纱布或毛巾把骨折的断端包好。在等待救护车时,千万不要乱拉扯病人,或自行为病人还原复位,因为骨折复位和固定必须由专业医生进行。
(六)外伤出血紧急处理
根据出血的种类应采取及时的止血措施,在没有工具时,可使用徒手止血法:直接加压止血法、抬高患者肢体止血法、止血点止血法、冰敷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在危及生命时使用)等。三角巾包扎止血法:螺旋包扎法、环形包扎、螺旋反折包扎、人字形包扎、8字形缠绕包扎等。
(七)动物咬伤
被动物咬伤后切记不能挤压伤口,以防病毒更快的进入神经系统,加快发病进程。凡不能够确定咬伤动物是健康动物,应立即对受伤部位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局部处理越早越好。
(八)烧伤烫伤
火焰烧伤或沸水烫伤,脱离热源后,立即用冷水(日常的自来水就可以)浸泡或外敷创面。若创面在四肢,用冷水浸泡为适;若在面部、颈、胸、背及会阴部以冷水浴或冷水外敷为宜。时间 10-15分钟。在浸泡过程中可用水冲清除创面的污物,但不要用力擦拭创面,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伤。如果是大面积或深度烧伤时就要及时就医,以免生命事故。
(九)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临床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地分析发病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催吐、导泻、解毒。
(十)电击
切断电源,并确定伤者是否已绝缘。患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患者。要查看患者的呼吸及心跳状况,若无呼吸心跳,则实施心肺复苏术,即使患者被灼伤也要稍後才处理。由於触电所造成的灼伤范围大都很小,但症状却都很严重,因此要等到医师来处理。
四、重伤与危险情况急救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根据伤病员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如手指不幸被切断,应立即将伤指上举,然后用干净的纱布加压包扎止血;若血仍外流不止,也可在指根处紧绷止血带止血,并将断指用无菌塑料袋包好放置冰袋中,除非断指污染特别严重,一般自己不要冲洗,也不要用任何液体浸泡断指,尽快将伤员和断指一同送往医院。